§267公訴不可分:起訴效力不及於檢察官所指被告以外之人
§239告訴不可分:對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甲、乙、丙三人共同無故侵入丁之住宅內傷害丁,至丁受普通傷害。案發3日後丁向檢察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