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A候選人在某次立法委員選舉中獲取該選區最高票數,並經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當選..-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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རྣམ་རྒྱལ། 大四上 (2022/01/1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18 條(選舉無效之訴) I 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罷免違法,足以影響選舉或罷免結果,檢察官、候選人、被罷免人或罷免案提議人,得自當選人名單或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以各該選舉委員會為被告,向管轄法院提起選舉或罷免無效之訴。 II 選舉委員會辦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違法,足以影響選舉結果,申請登記之政黨,得依前項規定提起選舉無效之訴。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20 條(當選無效之訴) I 當選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選舉委員會、檢察官或同一選舉區之候選人得以當選人為被告,自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該管轄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 一、當選票數不實,足認有影響選舉結果...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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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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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不懼風雨,終會有光。 大三上 (2024/01/17)
A候選人在某次立法委員選舉中獲取該選區最高票數,並經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當選。惟同選區競爭對手B候選人指控,A候選人委託各里長以現金行賄選民,已掌握確切證據。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規定,B候選人應提起 (A) 撤銷當選公告訴訟 (B) 選舉無效之訴 (C) 當選無效之訴 》①票數不實足影響結果之虞、②有暴力、賄選行為。
》選舉委員會、檢察官、候選人得自公告當選日起30日內,以當選人為被告,一般選舉向地方法院提起,正副總統向高等法院提起。當選人參選時資格不符規定者,於任期屆滿前,均得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D) 課予中央選舉委員會重新辦理選舉義務之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