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條例第2條明文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如取得不動產所有權,並非透過上述等六種方式者,即非屬契稅課稅範圍。因此,繼承或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自非屬契稅課稅對象,且其遺產已依遺產稅法規定課徵遺產稅,為免同一移轉財產行為重複課稅,應免再報繳契稅。
81 ( ) 關於張小姐繼承其父房屋一棟之課稅規定,下列敘述何者為是? (A)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