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 ) 遺產及贈與稅法所規定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扣除額等,遇消費者物價..-阿摩線上測驗
1F 黃金獵犬 高三下 (2013/02/19)
第12條之1(金額項目) 本法規定之左列各項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累計上漲達百分之十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調整金額以萬元為單位,未達萬元者按千元數四捨五入: 一、免稅額。 二、課稅級距金額。 三、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職業上之工具,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四、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喪葬費扣除額及殘障特別扣除額。 財政部於每年十二月底前,應依據前項規定,計算次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所應適用之各項金額後公告之。所稱消費者物價指數,係指行政院主計處公佈,自前一年十一月起至該年十月底為止十二個月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