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解釋 ,應該無爭議吧。。
中華民國憲法 第7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中華民國憲法 第20條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中華民國憲法 第171條 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中華民國憲法 第172條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兵役法第1條 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目前法律上僅男性須服兵役在兵役制度上的確是歧視女性無法無法勝任服兵役因此不平等,但受父權與目前所有教科書上影響解釋為由於男女生理上的差異(如:認為所有女生就是體力比較差、就是弱、女性有子宮所以必須負責生小孩...的歧視),會造成男女生在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不同(如:女主內、女生比較溫柔、女生適合顧小孩的性別刻板印象...),因此女生可免服兵役。...
中華民國憲法 第7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中華民國憲法 第20條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中華民國憲法 第171條 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中華民國憲法 第172條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兵役法第1條 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目前法律上僅男性須服兵役在兵役制度上的確是歧視女性無法無法勝任服兵役因此不平等,但受父權與目前所有教科書上影響解釋為由於男女生理上的差異(如:認為所有女生就是體力比較差、就是弱、女性有子宮所以必須負責生小孩...的歧視),會造成男女生在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不同(如:女主內、女生比較溫柔、女生適合顧小孩的性別刻板印象...),因此女生可免服兵役。所以才排除女性將女性不列入中華民國憲法 第20條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不把女性當人民看待)為目前主流觀點,因此即便不平等,答案也要選平等,因為是目前主流考試之標準答案
當然考試歸考試希望大家能有自己的思辨能力,畢竟考試答案是死的,台灣是走填鴨教育。所以如果要選我選 (A),考試時選(C)巴結一下,畢竟認為女性無法勝任服兵役義務的確是歧視女性的行為,外加戰爭來時女性完全沒有自保能力
49.我國憲法第7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