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未達休假14日資格者=>全部休畢
B.已達休假14日資格者,ex:休假21日
a.有14日為應休假
b.其餘7日為應休假以外之休假=>沒休完,也沒有得到獎勵,可以保留三年
109.1.1從14日改為10日
請問14日改為10日為應休日,那麼21-10不是應該可以保留11天嗎?(B),麻煩指點,感恩
29 某中央機關 A 辦事員民國 103 年應休假 21 日,至年底已請畢休假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