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下列何者依法應舉辦勞資會議?
(A)事業單位
(B)職工福利委員會
(C)企業工會
(D)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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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86), B(585), C(714), D(2546), E(0) #631031

詳解 (共 10 筆)

#905755
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 議。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經濟部訂定,並報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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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232

Q: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下列何者依法應舉辦(勞資會議)

Ans : 事業單位 (各業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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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009

2 (定義)

五、事業單位:謂適用本法各業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

83 (勞資會議之舉辦及其辦法)

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經濟部訂定行政院核定


我怎麼從來都沒看過,我任職的公司有舉辦或看過相關『勞資會議』這種東西= =,唯一一次比較類似的,是把我們都召集起來,每位員工都發給一張工作規則同意書,裡面內容巴拉巴拉一推,都是對資方有利的工作準則阿,其中有一條是說:『請特休1日,必須要7天前申請告知;請特休2日,必須14天前申請告知;請特休超過3日以上,必須提前於2個月前申請告知並送交老闆過目,且需經老闆同意方可申請特休。不照上述規定者申請特休者,一律視為無效!』

想也知道,最後也只有單方面乖乖簽名畫押的分阿,不想簽名?可以啊!不要做啊=  ="!

是說,一般請特休,依照各方慣例,都是3天前告知就好,最好是請1天7天前告知,最扯的是請3日以上要2個月前告知,而且還要送到老闆那,還要她同意我才能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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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064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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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3782
一個空頭法條˙˙˙˙任職過的公司從來沒開過勞資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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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7626

真的有用我們也不會來拚國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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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6296

5eb8051f1cd4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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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455
事業單位:謂適用本法各業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出自勞基法第二條用辭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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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7757
我任職的都是老闆自己打完會議紀錄再找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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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8329
事業單位 :謂適用本法各業僱用勞工從事工...
(共 2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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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175842
未解鎖
(O)(A)事業單位 (X)(B)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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