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9 甲、乙為夫妻,甲懷疑乙有外遇,在乙的車上安裝 GPS 衛星定位追蹤器,自動記錄小客車行經處所, 透過 GPS 的訊號,記錄了乙開車子 3 個月的去向,發現乙每星期三晚上先去接丙,再前往不同的汽 車旅館。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在乙的車上安裝 GPS 衛星定位追蹤器,該安裝行為本身尚不構成犯罪
(B)甲透過 GPS 追蹤器的發信功能,截收乙車的行蹤,構成刑法第 315 條之 1 第 2 款刑事責任
(C)甲的行為係出於取得通姦罪所必要,得基於緊急避難而阻卻違法
(D)乙開車的去向,雖屬公開的活動,但透過 GPS 追蹤定位所勾稽的 3 個月生活軌跡,則屬非公開的 人類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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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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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布不能睡 高三下 (2019/05/16)
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是否就不符合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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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p5566077 國一下 (2019/07/21)

請問A為什麼不構成犯罪



7F
Kevin Chen 高二上 (2021/04/19)

因為GPS還沒啟動


所以還沒開始竊錄

8F
110515040 大一下 (2022/07/15)

X A 安裝尚未符合315-1的構成要件
V B  見下面 106台上3788決
X C 並不符合緊急避難的情狀(生命等四個法益有緊急危難)
X D 見下面 106台上3788決

106台上3788決:

按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自由發展,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 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22條所保障。又對個 人前述隱私權之保護,並不因其身處公共場域,而失其必要性。即他人之私密領域及個人資料自主,在公共場域亦有可能受到干擾,而超出可容忍之範圍,尤以現今資訊科技高度 發展及相關設備之方便取得,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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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甲、乙為夫妻,甲懷疑乙有外遇,在乙的車上安裝 GPS 衛星定位追蹤器,自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