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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9 甲與乙兩人共同傷害A,甲以棍棒敲打A頭部數下,因下手過重,致A顱內大量瘀血,送醫後不治死亡。依實務見解,有關甲與乙兩人之罪責,下列所述何者正確?
(A)甲與乙無論能否預見,均應負傷害致死罪之共同正犯責任
(B)乙若對A之致死結果能預見,則甲與乙應負傷害致死罪之共同正犯責任
(C)乙若對A之致死結果有預見,且不違背其本意,則甲與乙應負傷害致死罪之共同正犯責任
(D)乙若與甲有致死結果之犯意聯絡,則甲與乙應負傷害致死罪之共同正犯責任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愛作夢的平凡人 高三下 (2014/04/07)
有預見還不違背本意,那就未必故意.....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0F
把握時間 大四下 (2020/08/08)

加重結果犯須能預見

11F
iris 高三下 (2023/02/06)
請問D錯在哪?
12F

29 甲與乙兩人共同傷害A,甲以棍棒敲打A頭部數下,因下手過重,致A顱內大量瘀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