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有關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緊急避難需要有避難意思始得成立
(B)防衛行為或避難行為過當時,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C)為避免他人緊急危難所為之避難行為,不得主張緊急避難
(D)正當防衛須為保護自己或他人的權利始得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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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9), B(248), C(3440), D(184), E(0) #2940143
統計: A(179), B(248), C(3440), D(184), E(0) #2940143
詳解 (共 4 筆)
#5560664
刑法第 24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
故(C)選項,應修正為:
為避免他人緊急危難所為之避難行為,不得主張緊急避難。
故(C)選項,應修正為:
為避免他人緊急危難所為之避難行為,不得主張緊急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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