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有關直接強制之敘述,下列何者不正確?
(A) 實施前均應先經間接強制程序
(B) 係義務人不履行義務時而為之
(C) 不得委託第三人執行之
(D) 註銷證照為其執行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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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89), B(54), C(244), D(73), E(0) #1252451
統計: A(689), B(54), C(244), D(73), E(0) #1252451
詳解 (共 4 筆)
#1482498
經間接強制不能達成執行目的,或因情況急迫,如不及時執行,顯難達成執行目的時,執行機關得依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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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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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6812
(A) 實施前均應先經間接強制程序
不正確
情況急迫,不及時執行無法達成執行目的時,得直接強制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23&flno=32
行政執行法 第 32 條
經間接強制不能達成執行目的,或因情況急迫,如不及時執行,顯難達成執行目的時,執行機關得依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B) 係義務人不履行義務時而為之
正確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23&flno=27
行政執行法 第 27 條
I.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由執行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II. 前項文書,應載明不依限履行時將予強制執行之意旨。
(C) 不得委託第三人執行之
正確
委託第三人就會變成,代履行,間接強制
(D) 註銷證照為其執行方法之一
正確
行政執行法 第 28 條
I. 前條 (行政執行法 第 27 條) 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代履行。
二、怠金。
II. 前條 (行政執行法 第 27 條) 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三、收繳、註銷證照。
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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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9821
(c) 委託第三人就會形成間接強制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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