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政府應按年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
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三;
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
29.依據特殊教育法第30條的規定,特殊教育的預算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 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