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依自來水法規定,自來水事業之組織性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民營自來水事業應依法組織有限公司
(B)自來水事業以公營為原則
(C)公營自來水事業應以企業方式經營
(D)自來水事業為公用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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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61), B(122), C(188), D(212), E(0) #1967220
統計: A(1661), B(122), C(188), D(212), E(0) #1967220
詳解 (共 5 筆)
#6076674
第9條 民營之自來水事業應依法組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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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的正確答案是 (A) 民營自來水事業應依法組織有限公司。
這題考的是《自來水法》對於自來水事業(Water Utility)組織型態的嚴格規範。在法律上,自來水被視為生存之必須,因此對於經營者的組織規模與法律責任有較高的要求。
1. 為什麼 (A) 是錯誤的?
根據《自來水法》第 26 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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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條文: 「民營自來水事業應依法組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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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點: 選項寫的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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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目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透明度較高(需公開簽證)、股權移轉機制成熟,且資本規模通常比有限公司大,有利於支應自來水工程龐大的基礎建設成本,並保障公眾用水的穩定性。
2. 其他正確選項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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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自來水事業以公營為原則:
正確。根據《自來水法》第 7 條,政府考量民生必須與社會福利,規定自來水事業原則上由政府經營。目前台灣主要的自來水事業體(台灣自來水公司、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皆為公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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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公營自來水事業應以企業方式經營:
正確。根據《自來水法》第 8 條,公營事業雖然帶有公共任務,但為了效率與永續發展,應採「企業化經營」,追求合理的績效與財務平衡,而非完全不計盈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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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自來水事業為公用事業:
正確。根據《自來水法》第 3 條,自來水事業是指以管渠及其他設備供應自來水之「公用事業」。
3. 台灣自來水事業組織現況
目前台灣的自來水供應體系主要由以下公營機構負責:
| 機構名稱 | 組織性質 | 供應區域 |
| 台灣自來水公司 (TBC) | 國營事業 (經濟部所轄) | 台灣本島大部地區及離島 |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TWD) | 地方公營事業 (台北市政府) | 台北市、新北部分地區 |
| 金門、馬祖自來水廠 | 地方公用事業 | 金門、連江縣區域 |
? 考試快速記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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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民營自來水」 $\rightarrow$ 關鍵字聯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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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公營」 $\rightarrow$ 關鍵字聯想:「企業方式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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