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條 國內掛號函件之補償金額,每件為新臺幣五百七十五元;國際掛號函件,每件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三十計算單位,計算補償金額;掛號印刷物專袋,每袋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一百五十計算單位,計算其補償金額。
報值或保價郵件全部或一部遺失、被竊或毀損,應予補償時,按所報或所保價值之全部或一部予以補償。一部損失,以實價補償,其實價,依收寄時及收寄地之市價定之,最多以原件所報或所保價值為限。
寄件人自願放棄前二項補償金而請求補寄相同之國內函件者,得免費收寄之。
國內掛號涵件 補額575國際掛號 30單位掛號印刷 150單位國際包裹 40單位單位怎麼計算 假設國際包裹一個每公斤3算那麼就是40+(重量*3)
29.國內掛號函件之補償金額,每件為新台幣575 元,國際掛號函件則每件依國際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