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佩珊 國三下 (2014/04/06 13:12) 各處室工作計畫是校內行政會議討論
中華民國103年3月28日
(一)校務發展計畫。
(二)學校各種重要章則。
(三)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裁決之事項。
(四)校長交議事項。
十一、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如下:
資料來源
29.學校內最高權力決策單位是校務會議。依據現行「國民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下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