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廠商對於機關依採購法第101條所為之通知而提出異議,對機關之異議處理結果不服,或機關逾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期限不為處理者,下列敘述何者為是?
(A)必須是公告金額以上之案件,始得提出申訴。
(B)小額採購之案件,不得提出申訴。
(C)必須是查核金額以上之案件,始得提出申訴。
(D)無論是否逾公告金額,均得提 出申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 B(2), C(1), D(136), E(0) #3290922

詳解 (共 1 筆)

#6914601
1. 題目解析 這題目主要是針對廠商在...
(共 78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