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 18 歲之人對未滿 16 歲之男女為性交者,為告訴乃論罪
(B)未滿 18 歲之人對未滿 16 歲之男女為性交者,為告訴乃論(C)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至少 4小時以上之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D)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立即向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逾 24小時
29.校園性侵害防治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未滿 16 歲之男女為性交或猥褻者,無論對方是否自願,一律視為性侵害犯
17 歲之人對未滿 16 歲之男女為性交者,為告訴乃論
至遲不得逾 24小時
29.校園性侵害防治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未滿 16 歲之男女為性交或..-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