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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水◆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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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 台北自來水事業處 技術士-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68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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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7年 - 台北自來水事業處 技術士-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68608 |
科目:
北水◆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7年 - 台北自來水事業處 技術士-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68608
年份:
107年
科目:
北水◆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
29.自來水事業在其供水區域內,對於申請供水者,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請問:下列何者非屬前 述所謂可以拒絕供水申請之正當理由?
(A)配水管尚未敷設到達者
(B)用水設備不合規定者
(C)供水有特殊困難,暫時無法克服者
(D)當地出水或配水系統供水能力已達飽和尚未完成擴充者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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