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適用本法所定工作年資之勞工,其資遣費由雇主按其工作..-阿摩線上測驗
1F Aicture Lai 高二下 (2018/09/25)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 12 條 勞工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適用本條例後之工作年資,於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3條、第24條規定終止時,其資遣費由雇主按其工作年資,每滿1年發給1/2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17條之規定。 依前項規定計算之資遣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