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 一般法律效力之發生時,大別有二:一為自公布之日施行,其二為何?
(A)自議決之日
(B)自核可之日
(C)公布後另訂施行日期,以命令公布之
(D)自行政機關同意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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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9), B(283), C(7474), D(91), E(0) #144019

詳解 (共 3 筆)

#426432
因公布施行而生效: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法規應規定施行日期,或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日期(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二條)。倘若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三條)。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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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464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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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5168

簡單來說,法律開始產生效力(施行)的時間點主要有兩種:
第一種:在法律條文裡就直接寫明「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第二種:法律公布後,另外發布一個命令來指定未來某一天才開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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