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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957甲在停靠月台的火車車廂內竊盜,係觸犯何罪?
(A)甲犯普通竊盜罪
(B)甲犯車站竊盜罪
(C)甲犯車廂竊盜罪
(D)甲犯加重竊盜罪


答案:D
難度: 適中
1F
Tong 大二上 (2015/04/19)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D
2F
Bacon Huang 國一上 (2015/05/23)
WHY 加重 ?
3F
Arvin Chiang 國三下 (2015/05/23)
刑法第321條 (加重竊盜)
     犯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六.在車站、埠頭、航空站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內而犯之者。
第320條 (普通竊盜)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加重竊盜最低刑法為6個月以上,普通竊盜則無
另:第41條1項規定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因此加重竊盜被關的機會比較大,構成要件也不一樣,

2957甲在停靠月台的火車車廂內竊盜,係觸犯何罪? (A)甲犯普通竊盜罪(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