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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A 與 B 共有某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對於該筆土地,其無法為下列何種行為?
(A)移轉所有權
(B)設定負擔
(C)拋棄土地所有權
(D)分割共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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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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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翔 大一下 (2013/11/21)
題目根本沒說是"公同共有",我認為應該用的是823條各共有人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但因物之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契約訂有不分割之期限者,不在此限。前項契約所定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五年;逾五年者,縮短為五年。重點在於:因物之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2047號.....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4F
NoGameNlife 高三下 (2019/02/19)

請問大大們設置負擔可以想成是經過此道路就收費的概念嗎?

這樣不會影響民眾通行的權利嗎?

有點疑惑幫我解惑一下 感謝~

15F
謝小靈(109一般行政普考 大一下 (2020/04/07)

公用地役用物的四個限制:
1.不融通性
2.不可強制執行
3.不可時效取得
4.不可徵收
基本上以上四個都有例外的存在,這邊不再贅述

過去的最高法院58年2431號判例、69年1831號判例,指出共有道路的共有人不得分割道路,但可以設定地役權,因為如果能分割的話,會破壞共有物的目的(既成道路)因此屬於民法第823條但書例外不能分割得情形,總之就是土地使用目的不能分割。

至於為何能移轉所有權,因為移轉後還是要當道路使用,對既成道路無影響。

16F
syuan 大三下 (2021/06/03)

就是不得違反其作為公眾通行的目的。

2A 與 B 共有某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對於該筆土地,其無法為下列何種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