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且擁有VIP』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高考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下列法律行為中,那一項為無效?
(A) 19歲之小陳未得父母同意與50歲之麗麗結婚
(B) 17歲之阿西自書遺囑
(C) 30歲受監護宣告之王先生,意識突然清醒,隨即自行購買一本英漢字典
(D) 16歲之東東不讓父母知道,單獨至機車行購買機車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紀佳伶 國一下 (2011/11/02)
民法第15條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民法第14條第二項受監護之原因消滅時,法院.....看完整詳解
7F
邱立安 大一下 (2017/03/15)

買賣是契約!!

8F
cyril(普考上岸,續拚 大四上 (2019/06/28)

A 是依民法第990條 得撤銷

9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11/30)

(A)19歲之小陳未得父母同意與50歲之麗麗結婚 → 有效,但得撤銷

《民法》第12條:「滿二十歲為成年。」

《民法》第13條:「I.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II.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III.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民法》第981條:「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民法》第990條:「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一條之規定者,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六個月,或結婚後已逾一年,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民法》第998條:「結婚撤銷之效力,不溯及既往。」

《民法》第1086條第1項:「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

(B)17歲之阿西自書遺囑 → 有效

《民法》第12條:「...


查看完整內容

3下列法律行為中,那一項為無效? (A) 19歲之小陳未得父母同意與50歲之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