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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上文,狙氏子所飼雞隻的特徵是:
(A)身形魁梧,制敵機先
(B)其貌不揚,實則雄武
(C)威武不屈,氣定神閒
(D)外表剛勇,色厲內荏
統計: A(153), B(2794), C(255), D(306), E(0) #2017750
詳解 (共 10 筆)
簡單翻譯:
狙氏的兒子沒有學到父親養猴的本領,卻熟知雞的習性。他所飼養的雞,冠不直挺,爪不突出,羽毛也不鮮豔,看起來無精打采,似乎連飲水啄食都提不起勁。但遇到敵人時,卻能在雞群中稱雄,報曉也在群雞之先,所以人們稱牠為天雞。狙氏的兒子死後,他的兒子也學著養雞,可是他卻違背父親的做法,不是羽毛漂亮、嘴爪銳利的就不畜養,而這些雞不再向先前報曉最早、勇猛善鬥的天雞,只是頭上高戴著雞冠,腳下邁著闊步,張嘴爭著飲水啄食罷了。
賞析:
作者用養雞的故事來託諷設諭,影射晚唐時期以貌取士、不重真才實學的吏治,表達了他對當時朝廷用人不當與埋沒人才的不滿,也指桑罵槐式的暗斥滿朝達官顯貴徒有「毛羽彩錯,嘴距銛利」的外表,而缺乏「伺晨之儔,見敵之勇」的本事,只是一群穿戴著朝冠朝服,耍威儀、吃皇糧,「峨冠高步,飲啄而已」的傭夫廢物。看來這樣的諷刺真夠辛辣嗆人的了,想想哪個朝代沒有這樣的人?還真多得累世不絕呢!
狙氏子不得父術,而得雞之性焉。
狙氏的兒子沒有學到父親養猴的本領,卻熟知雞的習性。
其畜養者,冠距不舉,毛羽不彰,兀然若無飲啄意。
他所飼養的雞,冠不直挺,爪不突出,羽毛也不鮮豔,看起來無精打采,似乎連飲水啄食都提不起勁。
洎見敵,則他雞之雄也;伺晨,則他雞之先也,故謂之天雞。
但遇到敵人時,卻能在雞群中稱雄,報曉也在群雞之先,所以人們稱牠為天雞。
狙氏子死,傳其術於子焉。乃反先人之道,非毛羽彩錯嘴距銛利者,不與其棲。
狙氏的兒子死後,他的兒子也學著養雞,可是他卻違背父親的做法,不是羽毛漂亮、嘴爪銳利的就不畜養,
無復向時伺晨之儔, 見敵之勇,峨冠高步,飲啄而已。
而這些雞不再向先前報曉最早、勇猛善鬥的天雞,只是頭上高戴著雞冠,腳下邁著闊步,張嘴爭著飲水啄食罷了。
吁!道之壞也,有是夫!
唉!培育之道被敗壞成這個樣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