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下列何者,不屬於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所規定之法規廢止的原因?
(A)機關裁併,有關法規已無保留之必要者
(B)同一事項,已有公布施行之新法規者
(C)法律有漏洞者
(D)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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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 B(29), C(1470), D(79), E(0) #189506
統計: A(30), B(29), C(1470), D(79), E(0) #189506
詳解 (共 3 筆)
#223956
第二十一條(廢止之情形)
| 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 |
| 一、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
| 二、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 |
| 三、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 |
| 四、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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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9553
(A) 機關裁併,有關法規已無保留之必要者 ✔️
(B) 同一事項,已有公布施行之新法規者 ✔️
(C) 法律有漏洞者 ❌
(D) 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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