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 下列關於時效期間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甲積欠小吃店的飲食費,請求權時效期間為 2 年
(B)乙積欠租車公司之汽車租金,請求權時效期間為 5 年
(C)丙積欠銀行之信用卡循環利息,請求權時效期間為 5 年
(D)丁積欠銀行之房屋貸款本金,請求權時效期間為 15 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嘎嘎 高三下 (2019/06/18)
(A)甲積欠小吃店的飲食費,請求權時效期...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6F
采采 高三上 (2019/08/03)

 民法第126條

(五★★★★★★★★)

★★...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7F
歡迎考台電僱員/企管的一起 大一下 (2021/09/05)

(B) 2年

8F
壞壞泡泡糖 (112高普雙 大二上 (2022/06/15)
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一、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其墊款。
二、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
三、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
四、醫生、藥師、看護生之診費、藥費、報酬及其墊款。
五、律師、會計師、公證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六、律師、會計師、公證人所收當事人物件之交還。
七、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八、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

3 下列關於時效期間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甲積欠小吃店的飲食費,請求權時效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