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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偵查學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 任職於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之偵查佐某甲,為防止某乙犯罪,認其對公共安全將有危害行為,得遴 選第三人秘密蒐集相關資料。關於某甲於遴選第三人時應注意事項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得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分局長核准後實施
(B)於遴選第三人及第三人蒐集之資料,應注意保密,並指定專人管理
(C)第三人之簽名應以代號為之
(D)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之期間不得逾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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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gogoro 國三下 (2021/05/03)
答案:C、D (C)第三人之簽名應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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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知足謙卑感恩 國二上 (2021/08/30)

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

第2條

  第三人之真實姓名及身分應予保密,並以代號或化名為之,警察製作文書時不得記載第三人之年齡、住居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及其他足資識別其身分之資料。第三人之簽名以捺指印代之

案:規定中只能捺指印

第6條

  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之期間不得逾一年。認有繼續蒐集必要時,得於期間屆滿前依第二條第一項程序報准延長之。但延長期間不得逾一年,以一次為限

案:題目未講完整

4F
Lucy 大二下 (2022/09/11)
 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
(A)(C)第 2 條
警察遴選第三人時,應以書面敘明下列事項,陳報該管警察局長或警察分局長核准後實施:
一、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之原因事實。
二、蒐集對象之基本資料。
三、蒐集資料之項目。
四、第三人個人資料及適任理由。
五、指定專責聯繫運用之人員(以下簡稱專責人員)及其理由。
第三人之真實姓名及身分應予保密,並以代號或化名為之,警察製作文書時不得記載第三人之年齡、住居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及其他足資識別其身分之資料。第三人之簽名以捺指印代之。
專業警察遴選第三人及核准程序,準用前二項規定。
(B)第 11 條
警察遴選第三人及第三人蒐集之資料,應注意保密,專案建檔,並指定專人依機密檔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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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任職於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之偵查佐某甲,為防止某乙犯罪,認其對公共安全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