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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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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地政:土地法大意#1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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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地政:土地法大意#18920 |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地政:土地法大意#18920
年份:
103年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
3 依土地法第34 條之1 執行要點規定,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 優先購買之部分應如何處理?
(A)由同意處分之共有人決定之
(B)以登記之先後順序定之
(C)以優先購買與否之書面通知達到同意處分共有人之先後順序決定之
(D)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率定之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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