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依據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休假進修、研究」係指各級學校依規定核准教師休假而從事實務性之進修、研究
(B)「全時進修、研究」給予公假
(C)「部分辦公時間進修、研究」每人每週公假時數最高以 6 小時為限
(D)教師「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研究者」,其服務義務期間為帶職帶薪期間之 3 倍
統計: A(122), B(197), C(31), D(17), E(0) #1728542
詳解 (共 10 筆)
法源:教師進修獎勵辦法
(C). 3 依據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第四條 本法第二十三條所定帶職帶薪進修、研究,依下列規定辦理: 3.休假進修、研究: 係指公立專科以上學校依規定核准教師休假而從事學術性之進修、研究。
(B)「全時進修、研究」給予公假 第五條:全時進修、研究給予公假。 部分辦公時間進修、研究,每人每週公假時數最高以八小時為限。(C)「部分辦公時間進修、研究」每人每週公假時數最高以 6 小時為限 第五條:全時進修、研究給予公假。 部分辦公時間進修、研究,每人每週公假時數最高以八小時為限(D)教師「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研究者」,其服務義務期間為帶職帶薪期間之 3 倍 第十二條 教師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研究者,其服務義務期間為帶職帶薪期間之二倍n;留職停薪全時進修、研究者,其服務義務期間為留職停薪之相同時間。n教師履行服務義務期限屆滿前,不得辭聘、調任或再申請進修、研究。但n因教學或業務特殊需要,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及服務學校同意者,n不在此限。 |
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
(A)第4條 本法第二十三條所定帶職帶薪進修、研究,依下列規定辦理:
三、休假進修、研究:係指公立專科以上學校依規定核准教師休假而從事學術性之進 修、研究。
(B)第5條 全時進修、研究給予公假。
(C)第5條 部分辦公時間進修、研究,每人每週公假時數最高以八小時為限。
(D)第12條 教師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研究者,其服務義務期間為帶職帶薪期間之二倍;留職停薪全時進修、研究者,其服務義務期間為留職停薪之相同時間。
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
A在第四條:
三、休假進修、研究:係指公立專科以上學校依規定核准教師休假而從事學術性之進修、研究。
B、C在第五條:
全時進修、研究給予公假。部分辦公時間進修、研究,每人每週公假時數最高以八小時為限。
D在第十二條:
教師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研究者,其服務義務期間為帶職帶薪期間之二倍
;留職停薪全時進修、研究者,其服務義務期間為留職停薪之相同時間。
全時進修、研究給予公假。部分辦公時間進修、研究,每人每週公假時數最高以八小時為限。
資料來源: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Result.aspx?p=A&k1=%E6%95%99%E5%B8%AB%E9%80%B2%E4%BF%AE%E7%A0%94%E7%A9%B6%E7%8D%8E%E5%8B%B5%E8%BE%A6%E6%B3%95&t=E1F1A1&TPage=1
教師「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研究者」,其服務義務期間為帶職帶薪期間之 2 倍
想請教這句話是什麼意思?能否舉例 感謝!!
已修法
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原名稱: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6 月 28 日
(A) 「休假進修、研究」係指各級學校依規定核准教師休假而從事實務性之進修、研究
第 4 條 第三款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休假進修或研究:依學校章則規定辨理。
(B) 「全時進修、研究」給予公假→○
(C) 「部分辦公時間進修、研究」每人每週公假時數最高以 6 小時為限
第 7 條
全時進修或研究給予公假,並以一年為限。
部分辦公時間專業發展,每人每週公假時數最高以八小時為限。但學校或其主管機關基於業務需要,主動薦送、指派者,或一次性之其他專業發展活動,得不受八小時之限制。
(D) 教師「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研究者」,其服務義務期間為帶職帶薪期間之 3 倍
第 9 條 第一項
教師帶職帶薪全時進修或研究者,其返回原校服務之義務期間(以下簡稱服務義務期間)為帶職帶薪期間之二倍;留職停薪全時進修或研究者,其服務義務期間為留職停薪之相同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