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對於黑堡宣言(Blacksburg Manifesto)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主張應將公共行政視為官僚體制的組織形式,而不侷限於制度面向
(B)主張公共對話除應擴大個人自由的理念外,亦需兼顧社會公正、公共秩序、財政健全和資本累積的概念
(C)主張「好的政府」和「好的管理」必須兼籌並顧
(D)強調公共行政不僅是純粹的管理,亦處於政治系絡之中
統計: A(4465), B(820), C(1086), D(468), E(0) #434764
詳解 (共 10 筆)
以下為黑堡宣言對於公共行政之界定(Wamsley et al., 1990: 34-36):
1. 我們應該將公共行政視為一種制度,而不應局限於官僚體制的組織形式。
2. 公共對話(public dialogue)的範圍和內涵應該有所變革,一方面重視擴大與深化個人自由的理念,另一方面則必須兼顧社會公正、公共秩序、財政健全以及資本累積的理念。儘管自由和公正二者存在著無可避免的緊張關係。
3. 我們不應該將「好的政府」與「好的管理」兩個概念一分為二。誠如Dwight Waldo所做的批判,現代的公共行政呈現出一種「自我意識」(self-conscious)的行政,換言之它一廂情願地致力於科學化,試圖將「好的政府」與「好的管理」區分開來。
4. 因此,我們必須將焦點從質疑「政府」在公共對話中的性質和角色,轉移至質疑「公共行政」在其中是否已經扮演了其應扮演的性質和角色。易言之,從質疑公共行政是否應該扮演重要的角色,轉變成為思考公共行政應該扮演何種形式的角色。
公共行政包含管理的面向(cf. Rosenbloom et al., 2002: 16),其為構成所謂行政能力的要件之一。而此主要來自公共行政之中的專家,並與私部門之中的管理科技極為類似。不過,公共行政和企業管理在所有無關緊要的層面上頗為相似,但是公共行政絕不僅止於純粹的管理,因為它處於「政治系絡」之中,進行「公共」事務的管理。
(A) 我們應該將公共行政視為一種制度,而不應局限於官僚體制的組織形式
黑堡宣言對於公共行政之界定:
1. 我們應該將公共行政視為一種制度,而不應局限於官僚體制的組織形式。(是制度非官僚體制)
2. 公共對話的範圍和內涵應該有所變革,一方面重視擴大與深化個人自由的理念,另一方面則必須兼顧社會公正、公共秩序、財政健全以及資本累積的理念。儘管自由和公正二者存在著無可避免的緊張關係。
3. 我們不應該將「好的政府」與「好的管理」兩個概念一分為二。現代的公共行政呈現出一種「自我意識」的行政,它一廂情願地致力於科學化,試圖將「好的政府」與「好的管理」區分開來。(政治.管理 應是合而為一的)
4. 因此,我們必須將焦點從質疑「政府」在公共對話中的性質和角色,轉移至質為疑「公共行政」在其中是否已經扮演了其應扮演的性質和角色。易言之,從質疑公共行政是否應該扮演重要的角色,轉變成為思考公共行政應該扮演何種形式的角色。
公共行政包含管理的面向(cf. Rosenbloom et al., 2002: 16),其為構成所謂行政能力的要件之一。而此主要來自公共行政之中的專家,並與私部門之中的管理科技極為類似。不過,公共行政和企業管理在所有無關緊要的層面上頗為相似,但是公共行政絕不僅止於純粹的管理,因為它處於「政治系絡」之中,進行「公共」事務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