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我國立法院會議,至少須有立法委員幾人出席,始得開會?
(A)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出席
(B)立法委員總額二分之一出席
(C)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二出席
(D)不限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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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02), B(359), C(240), D(85), E(0) #457520

詳解 (共 6 筆)

#736191
第 4 條 立法院會議,須有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出席始得開會
前項立法委員總額,以每會期實際報到人數為計算標準。但會期中辭職、去職或亡故者,應減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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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823

立法院會議(簡稱院會)需有立法委員總三分之一出席始得開會。

討論

一讀→二讀→三讀

一讀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

第一讀會,由主席將議案宣付朗讀行之。政府機關提出之議案或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但有出席委員提議,二十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逕付二讀立法委員提出之其他議案,於朗讀標題後,得由提案人說明其旨趣,經大體討論,議決交付審查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決議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

立法院會議之決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決議時需有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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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126
大法官是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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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887
立法院會議,1/3出席始得開會, 那麼拿人民俸祿的2/3委員在作什麼 ?  一年也開不了幾次會,還有休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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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7575

(A)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出席(O)
(B)立法委員總額二分之一出席(X)
(C)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二出席(X)
(D)不限人數(X)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4 條 (開會額數及總額計算標準)
立法院會議,須有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出席,始得開會。
前項立法委員總額,以每會期實際報到人數為計算標準。但會期中辭職、去職或亡故者,應減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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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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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852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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