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學校職員之任用,依其職務類別,分別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或技術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並辦理銓敘審查」。但同條第2項又規定:「本條例施行前已遴用之學校編制內現任職員,其任用資格適用原有關法令規定,並得在各學校間調任」。此第2項規定係依下列何種原則而制定?
(A)公益原則
(B)信賴保護原則
(C)比例原則
(D)平等原則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QQ要上榜~ 大一上 (2012/11/08)
情事變更 → 過渡時期應.....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Paula Lin (2013/09/13)
釋字525號
7F
NaNa-加油!明年106 高三上 (2016/06/30)
學校職員之任用,依其職務類別,分別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或技術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並辦理銓敘審查→現行制度

本條例施行前已遴用之學校編制內現任職員,其任用資格適用原有關法令規定,並得在各學校間調任→舊有制度,在舊有制度下的人員適用原有關的規定,依據信賴保護原則,訂定過渡期間條款
8F
公職社工師 高一上 (2017/03/21)
一開使始看不懂題目...

3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學校職員之任用,依其職務類別,分別適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