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之人員中,下列何者不受任期保障?
(A)大法官
(B)司法院院長
(C)考試委員
(D)監察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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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13), B(2768), C(305), D(234), E(0) #570418
統計: A(813), B(2768), C(305), D(234), E(0) #570418
詳解 (共 9 筆)
#831530
這題是在問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但書,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不受任期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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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3345
司法院院長,副院長 雖有任期四年規定
惟任期不受保障其意思是指任期四年時間內, 可以隨時更換院長及副院長任期內不保障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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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4420
司法院長、副院長不受任期保障,但大法官身分還是在,只是院長換其他大法官擔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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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307
| 第 5 條 |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 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 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 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 、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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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7605
大法官 8年
司法院院長 不受限
考試委員 6年
監察院院長 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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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8328
考委現在是4年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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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668
這題,有疑問:
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3項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 ,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
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3項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 ,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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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671
至少做滿四年,不像政務官隨政黨輪替無任期保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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