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關於人民與國家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依目前行政法院見解,公立學校教師與學校間之法律關係為行政契約
(B)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機構與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簽訂之特約,依司法院解釋係屬行政 契約
(C)退除役軍職人員與臺灣銀行間優惠存款利息爭議,依司法院解釋應由行政法院審理
(D)私立大學學生遭學校撤銷學籍爭議,依司法院解釋應由行政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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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5), B(45), C(3068), D(172), E(0) #3035891
統計: A(55), B(45), C(3068), D(172), E(0) #3035891
詳解 (共 7 筆)
#5717420
J787:私經濟行政
國防部早已決定利息多少,核定多少退休金
國防部 私法契約 台銀(各地分行) 民事訴訟 退伍軍人
並非委託公權力 私法(消費.借貸)契約,寄託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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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5630
釋字787號
我國目前係採二元訴訟制度,關於因私法關係所生之爭議,原則上由普通法院審判;因公法關係所生之爭議,原則上由行政法院審判。被告為臺灣銀行之分支機構,而臺灣銀行性質為私法人,非行政程序法第2條第2項所定義之行政機關,⋯ 退除役軍職人員與臺灣銀行所訂立之優存契約,性質上應屬私法契約。準此,本件因系爭優存契約所生請求給付優存利息爭議,屬因私法關係所生之爭議,其訴訟應由普通法院宜蘭地院審判。
釋字382號
私立學校係依私立學校法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許可設立並製發印信授權使用,在實施教育之範圍內,有錄取學生、確定學籍、獎懲學生、核發畢業或學位證書等權限,係屬由法律在特定範圍內授與行使公權力之教育機構,於處理上述事項時亦具有與機關相當之地位
釋字784號
本於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各級學校學生認其權利因學校之教育或管理等公權力措施而遭受侵害時,即使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亦得按相關措施之性質,依法提起相應之行政爭訟程序以為救濟,無特別限制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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