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11 及 112 年度 A 財團法人由 B 機關捐助基金 40%及 20%,C 機關為 B 機關之主管機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A 財團法人 111 及 112 年度均應編製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由 B 機關送立法院
(B) A 財團法人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C 機關應將捐助效益評估列入決算辦理
(C) A 財團法人為 B 機關捐助基金累計達 60%,故應全部納入政府會計報導個體範圍
(D) A 財團法人為私法人,B 機關及 C 機關財務報表無須揭露任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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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2), B(400), C(114), D(42), E(0) #3184371
統計: A(162), B(400), C(114), D(42), E(0) #3184371
詳解 (共 2 筆)
#6000473
| 預算法第 41 條 |
1.各機關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應分別依照規定期限送達各該主管機關。
2.各國營事業機關所屬各部門或投資經營之其他事業,其資金獨立自行計算 盈虧者,應附送各該部門或事業之分預算。 3.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 機關就以前年度投資或捐助之效益評估,併入決算辦理後,分別編製營運 及資金運用計畫送立法院。>>> 選項B符合 4.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 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算書,送立 法院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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