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 . 外 國 人 受 雇 主 聘 僱 從 事 製 造 工 作 , 其 雇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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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Gavin老師 國三上 (2016/12/28)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 14-1 條 外國人受第十三條所定雇主聘僱從事製造工作者,其雇主於本標準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一日修正生效前,已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申請特定製程認定者,申請初次招募人數,依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預估建議特定製程或特殊時程製造工之人數,每五人得申請聘僱外國人二人。 前項雇主所聘僱外國人總人數,不得逾下列比率: 一、屬自由貿易港區之製造業申請人數,合計不得超過雇主申請當月前二個月之前一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加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預估建議製造工人數之百分之四十。 二、屬附表二或附表三 A 級行業之... 查看完整內容 |
4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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