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下列有關親師對幼兒觀察的敘述,何者最符合現象學應用在教育上的觀點?
(A)教師有其專業,對於幼兒的觀察比家長客觀
(B)親師對於幼兒觀察的解釋,因其角色不同而有不同
(C)教師與家長看幼兒的角度不同,觀察到幼兒的表現也不同
(D)家長對於教師的觀察結果不認同,是因為對幼教師專業的認同不足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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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4), B(804), C(1883), D(120), E(0) #1364248
統計: A(184), B(804), C(1883), D(120), E(0) #1364248
詳解 (共 8 筆)
#2715045
若是談到植物人是否有意識的問題,那就不是現象學能處理的問題了...現象學無法處理他人的意識,最多只能處理到「主體意識」與「主體意識」間的問題,也就是「互為主體性」(intersujective) (或譯為「主體間性」、「主體際性」等)的問題,也就是我與他人之間的問題。
現象學強調的是主體的能動性,重視於如何從事物身上開啟新的視野,獲得新的觀看方式,而不是先拿理念框架來套所經驗到的事物,我們平常往往是藉由理念在看事物,從自身的立場判斷事物,胡塞爾稱之為「自然態度」,我們是用「自然態度」來理解「生活世界」的,也因此雖然現象存在、可經驗到,但總是「遮蔽」的狀態,所以現象學也就是對
現象的「揭露」動作,至於為何現象是遮蔽的?又或者要揭露出什麼,其實就是將「自然態度」( 包括你所曾學習到的科學理論、社會理論、道德判斷、價值判斷 )等等「存而不論」的「懸置」起來,然後對它進行忠實的描述,但不是分析,從描述中逐漸掌握事物變與不變的本質,而現象學的書寫是個意識流的狀態,需要忠實的交待自己的思想程序,淺略的說,也就是「尚未從事物獲得意義」與「從事物上獲得意義」的轉化。
摘自http://raybo.pixnet.net/blog/post/63540-%E7%8F%BE%E8%B1%A1%E5%AD%B8%E6%B7%BA%E4%BB%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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