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內勤-櫃台(資訊):郵政三法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金融科技知識#125286
年份:111年
科目:郵政三法大意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
3.中華郵政公司於履行補償後,發現原寄郵件之全部或一部時,應通知受領補償者,得於收到通知之日起多久內,退還補償金之全部或一部,請求交付該項發現之原寄郵件?
(A)一個月
(B)三個月
(C)六個月
(D)一年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郵政法 第 33 條中華郵政公司於履行補...
未解鎖
關於補償金的相關: §33中郵發現原寄郵...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根據《郵政法》第 33 條 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