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所普遍認知之他人商品表徵為相同或類似之使用,致與他人商品混..-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7F
|
8F
|
9F 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18/12/19)
公平交易法第 22 條 (仿冒行為之制止) 事業就其營業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不得有下列行為:一、以著名之他人姓名、商號或公司名稱、商標、商品容器、包裝、外觀或其他顯示他人商品之表徵,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為相同或近似之使用,致與他人商品混淆,或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使用該項表徵之商品者。 二、以著名之他人姓名、商號或公司名稱、標章或其他表示他人營業、服務之表徵,於同一或類似之服務為相同或近似之使用,致與他人營業或服務之設施或活動混淆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