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對前項變動地區內應行改課地價稅之土地,應於每年五月底前列冊送主管稽徵機關。
3.土地稅法第 22 條第 1 項但書所定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公共設施尚未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