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台水評價◆民法物權編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甲未得乙同意,擅自在乙的土地上種植果樹,請問該果樹收取下來的果實,屬於何者?
(A)甲
(B)乙
(C)甲乙共有
(D)屬於無主物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祝念祖 大三上 (2016/07/02)
民法第66條Ⅰ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Ⅱ【《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部分】。第70條Ⅰ【有收取天然孳息權利之人,其權利存續期間內,取得與原物分離之孳息】。Ⅱ有收取法定孳息權利之人,按其權利存續期間內之日數,取得其孳息。所產果實屬於何人所有? 1.設甲為無權私自種植果樹 依民法第66條第2項「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部份。」而果樹與果實均為出產物,並且尚未分離,故其均為不動產之部份。而土地之所有權是屬於乙,故果實與果樹之所有權均為乙所屬。 收取權部份,依民法第70條第1項「有收取天然孳息權利之人,其權利存續期間內,取得與原物分離之孳息。」由此可推民法係採原物主義,而不採生產主義,即對於原物有收取權之人,天然孳息一旦分離,當然即歸其取得。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間另有約定外,收取權為原物所有人擁有。(除原物所有人之外還有1.享有一定物權之人,如地上權人、永佃權人、典權人.....看完整詳解
2F
Vauni 高三上 (2016/06/26)
958/766
4F
追夢者 高三下 (2018/06/19)

系爭是問「分離後」……

3☆...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3.甲未得乙同意,擅自在乙的土地上種植果樹,請問該果樹收取下來的果實,屬於何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