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4條第1項第4款
最高速限50公里以下之路段:於事故地點後方30公尺處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四條 前條第一款規定適當距離如下:
3. 在最高速限 50 公里以下之路段發生交通事故,應於事故地點後方多少公尺處豎..-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