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關於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A)辦理有價證券研究分析之人員不得與買賣執行之業務人員相互兼任
(B)辦理投資或交易決策之業務人員得與自有資金之投資或交易決策人員相互兼任
(C)得自行保管信託財產
(D)辦理投資或交易決策之業務人員不得與共同信託基金業務或交易決策人員相互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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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 B(1198), C(95), D(35), E(0) #1787767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70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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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條 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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