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第三部門」基本上是在政府與營利機構對於國家社會照顧有不周延之處所發展而來..-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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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黃珞雅 大二下 (2021/12/09)
第三部門(英語:The third sector)、或稱為志願部門(Voluntary sector),是社會學與經濟學名詞,意指在第一部門(Public sector,或稱為公部門)與第二部門(Private Sector,或稱為私部門)之外,既非政府單位、又非一般民營企業的事業單位之總稱。雖然各國對於第三部門的定義各自不同,但一般來說第三部門單位大都是由政府編列預算或私人企業出資,獨立維持經營的事業體。一般常見的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基金會、非政府組織(NGO)或非營利組織(NPO)通常都屬於第三部門的範疇,雖然每個第三部門單位成立的背景與營運方式都有不同,但普遍來說第三部門單位通常具有像是以社會公益為目的,與不用繳稅等特質。 |
10F 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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