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不違反憲法第 15 條工作權之保障? (A)..-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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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Aimee Kung 2. 大三上 (2021/12/01)
(A)J711 藥師法第十一條規定:「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未就藥師於不違反該條立法目的之情形下,或於有重大公益或緊急情況之需要時,設必要合理之例外規定,已對藥師執行職業自由形成不必要之限制,有違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十五條保障工作權之意旨相牴觸,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節錄自:釋字第711號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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