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的採購,若符合特定情形,則 未必要採用公開招標。下列何者不屬於這些特定情形?
(A)屬於獨家製造、且無其他合適替代標的者
(B)不可預見的緊急事故,致無法公開招標,且確有必要者
(C)購買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所提供之非營利產品
(D)投標文件審查容易之勞務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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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3), C(16), D(34), E(0) #3866008
統計: A(5), B(3), C(16), D(34), E(0) #3866008
詳解 (共 2 筆)
#7347616
根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各款規定,在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時,原則上應採公開招標,僅在符合特定條件的例外情況下,才「得」以限制性招標辦理。本題中,(D) 投標文件審查容易之勞務採購並非該條所列舉之法定事由,因此不屬於可以免除公開招標的特定情形,是本題的正確選項。
? 選項對照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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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項 | 內容 | 對應法條 | 說明 |
|---|---|---|---|
| (A) | 屬於獨家製造、且無其他合適替代標的者 | 第22條第1項第2款 | 此為「獨家供應」之情形,得採限制性招標。 |
| (B) | 不可預見的緊急事故,致無法公開招標,且確有必要者 | 第22條第1項第3款 | 此為「緊急事故」之情形,得採限制性招標。 |
| (C) | 購買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所提供之非營利產品 | 第22條第1項第12款 | 此為「照顧弱勢」之情形,得採限制性招標。 |
| (D) | 投標文件審查容易之勞務採購 | 未列於第22條第1項 | 非屬法定例外情形,故原則上仍應採公開招標辦理。 |
? 總結
根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得採限制性招標的法定事由共有16款,選項(A)「獨家製造」、選項(B)「緊急事故」及選項(C)「購買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非營利產品」均已涵蓋於上開條文中。
然而,選項(D)「投標文件審查容易之勞務採購」在條文中並無明文依據,不得以此為由逕行採行限制性招標,否則即違反《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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