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依消防法規定,依法未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老人福利機構場所,而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者,若其
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時,於發生火災之處罰為何?
(A)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金
(B)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C)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D)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消防法第35條發生火災致人於死: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