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 公務升官等考試、交通事業郵政、港務、公路升資考試_薦任、員級晉高員級_各類科、各類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2756
年份:102年
科目:升官等/升資考/員級晉高員◆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30 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的法律,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得採取何種方式?
(A)逕行拒絕適用該法律,並且宣告該法律違憲
(B)逕行拒絕適用該法律,但不得宣告該法律違憲
(C)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聲請大法官解釋
(D)逕行拒絕該法律,但可聲請大法官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