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0 甲受僱於乙公司擔任生產部經理,請育嬰留職停薪 6 個月,期滿後請求復職,惟該職位已另由他人 擔任,乙公司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應如何處理?
(A)請甲繼續留職停薪,待有相同職位出缺時,再復職
(B)只能讓甲回復原職
(C)以工作性質變更為由,資遣甲,並給予資遣費
(D)仍可指派甲擔任其他同職等之工作,但不得減少其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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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ABBA 國三上 (2018/07/18)
補充除非有同法第17條的情形,才可以拒絕受僱者復職(但「該職位已另由他人擔任」不在規定中):前條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一、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二、.....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4F
Vincent 大二下 (2021/06/25)

現實生活中處理方式沒這麼硬吧 XDDD

15F
好鄉民 研二下 (2021/10/12)

現實會想辦法避過法律

或是逼當事人自己離

因為也不怕被告,訴訟基本上勞資還是不對等,就算拿到賠償金可能還是虧

工作基本上一定保不住,還可能被業界黑,只能轉行

不過考試還是要照法條選啦

16F
黃雷夢(停用) 大一上 (2022/03/17)

勞動3字第0950035573號函:按育嬰留職停薪之措施,旨在使受僱者得以同時兼顧工作與家庭照顧之責任,同時為確保其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復職時,得順利回到工作崗位,乃於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6條規定,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雇主得僱用替代人力,執行受僱者之原有工作,是故,本案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復職時,應以回復原有工作為原則,自不得降低其原有勞動條件

30 甲受僱於乙公司擔任生產部經理,請育嬰留職停薪 6 個月,期滿後請求復職,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