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警告措施(或行政指導)之法律性質雖屬「行政事實行為」,仍應遵守行政程序法有關規定,並應符合法治國之法律優位、法律保留及比例原則等一般法律原則規範;如有違反上開規範情事,致人民之自由權利受侵害,應得依行政訴訟法有關規定,向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來源:立法院網站
連錯三題 事實行為 哭阿 ...
請問有什麼比較好判斷題目是 事實行為或是行政處分 ?
有沒有發生法律效果 感覺也有點抽象
本法所稱行政指導,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
30 衛生主管機關公開警告特定傳染病可能大流行,呼籲民眾於公共場所應戴 口罩..-阿摩線上測驗